我在洛阳偃师谐园里当学徒,去那里上班之前,那里的厨师长给我和我爸承诺一个月两千工资,结果上个月最后给我降到一个月一千二百块钱,干了十九天半,还给他一百,按理说还他一百应该再给我一千一百八十七,没想到却给我了七百。接着和我说是老板发的,第二天我问老板,老板说他只负责把一定量的工资给他,他发给我们这些手下。我说不干了,他说让我干到六月十五号在走,于是我就在这里干,干到十五号再走。然而今天我碰到老板娘,想到老板娘管着账本就问老板娘我的工资以及把我的情况告诉了老板娘,老板娘说是他找我们的,她只负责把钱给他。于是老板娘问了问之后,他来找我的事,在争吵的工程中,厨师长说老板扣我三百块钱,我不扣你的扣谁
6天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工资问题可能涉及劳动争议和财务纠纷。 首先,关于工资的问题,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如果雇主确实有理由扣减工资,也必须提前通知员工,并且给予相应的补偿。 其次,关于财务纠纷,如果您认为自己被错误地扣除工资或者存在其他不合理开支,请及时与雇主沟通并寻求解决办法。您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建议您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详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维权依据。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