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私立幼儿园教课,去年签订了两年的合同,可是现在由于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任职想办离职,可是园方说得提前一个月告知,要是我现在走就得把今年本来给我的福利也就是八月分出去旅游的钱都自己掏,还有七月份的我自己掏的那份保险钱都交给他们才给我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我该怎么办
16天前首先,您应该明确了解您的权利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但是,在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其次,如果您确实需要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并提供相应的理由。如果单位有要求,您可以考虑签订一份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再次,关于福利待遇的问题,您可以向单位提出合理的要求,但不应采取过激的行为,以免影响到双方的关系。 最后,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不满,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政策、法律法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请您务必咨询专业人士或直接联系相关机构获取准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