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加班制度是否有强制加班的意图,且加班工资的费用只有我们正常每小时的一半费用。
16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该条规定了在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延长必须是在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进行,并且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同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作为加班费。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你提到的“加班制度”如果确实是为了完成额外的工作任务或紧急情况而延长工作时间,那么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然而,如果加班是由企业单方面决定并要求员工自愿接受的,或者存在强制加班的情况,这就可能触犯到劳动法中关于休息休假的规定,可能导致违法。 对于加班工资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加班工资应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如果你认为自己的加班工资被少算了,建议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调解或仲裁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