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司恶意扣押拖欠工资,找当地劳动局调解后,说好扣我1500元,但是算工资的时候各种扣工资,算下来最后还是扣了我两千,还要我签份保密协议,去劳动局仲裁的话,处理完要多长时间呢?工资会原数给我吗?仲裁的话我需要交钱吗?
2024-11-24 03:12首先,对于公司的行为,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与公司协商解决。您可以直接向公司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剩余的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调解。如果您无法与公司达成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可能会就工资等事项达成初步协议。 劳动争议仲裁。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在提交仲裁申请时,您可以选择是否缴纳仲裁费用。 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即使公司在调解中承诺给您1500元,最终实际结算时也应按约定支付。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员工签署任何形式的保密协议。 至于仲裁时效,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如果您已经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进行了调解并且没有达成协议,那么在调解期间的一年内,您可以申请仲裁。如果您在调解前就已经超过了这一年的仲裁期限,则可能无法获得支持。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案件事实来判断。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