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怀孕10周,工作内容有一项是需要进到零下6摄氏度的冷库盘点,将近半个小时。考虑到身体原因,所以向领导申请不做此项工作,但领导给的答复是如果做不了就降职降薪,降职降薪以后的工作是每天站八个小时,我的身体也受不了。领导又说考虑到孩子,考虑到单位,不行就别做了。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违法?我该怎么做?
8天前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应当享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和防护条件,并且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果您的身体状况不允许您从事低温作业,则有权拒绝接受该项工作任务。 如果您已经与公司进行了沟通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但是对方仍然坚持让您继续从事这项工作,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与公司进行协商。您可以尝试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形式与公司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担忧和需求,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提出离职。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承受这份工作带来的压力或者风险,可以提出辞职,同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用。 向人力资源部门投诉。您可以将公司的做法告知人力资源部门,由其介入处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建议您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的维权行动。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获得更加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