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8月份,为考虑小孩来年上小学,在淮安区某楼盘认购一期房,已签认购书,并按20%交首付做定金,当初以首付作为定金也是有了开发商的承诺,保证来年小孩可以在指定的小学上学,并在认购书上注明,如小孩上不了学,开发商承担贷款利息并退房。现17年1月份,开发商通知签订合同时表明无法兑现当初的约定,不能保证小孩上约定好的小学,要么退房,要么正常签合同号,但不保证上约定的学校,要么再加1万元才可以上小学,要么开发商有权将此套房出售给其他人。律师,你好,像这种情况是不是开发商违约?如果协商不了,请问开发商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该如何处理?谢谢!
2024-08-03 19:41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开发商可能违反了其与您之间的购房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通过直接沟通或调解机构进行协商,了解双方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仲裁或诉讼。如果您认为协商无效,可以考虑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赔偿。如果开发商未能履行其承诺,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和/或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将情况告知相关部门。您可以将开发商的行为告知相关政府部门或消费者保护组织,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请记住,在任何法律纠纷中,及时收集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