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齐鲁晚报劳务派遣员工,工作13年,一直上夜班,最近查体检查出早期青光眼,已不能上夜班,这样算工伤吗?能争取到赔偿吗?
2025-03-25 14:17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部分或者全部劳动能力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您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关于是否可以得到赔偿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您在工作中受伤后,如果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则可能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同时,如果您的病情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可能还需要考虑是否申请享受长期护理待遇或者其他补偿措施。 建议您及时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并尽可能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