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园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主要做汽车贸易的,没有与我们员工签任何劳动合同。因为经营不善,2017年12月20号委婉劝退大家,公司员工当天基本全部办了离职,现在有1个月20天的工资没有发放。迫于压力,公司在2018年1月2号开会讨论,说是要用两天时间卖掉四辆车来给我们发工资,我们当时签了字,可是到现在都没有发, 不知道会不会发工资了,而且可能只发一半工资。这都是我们的血汗钱,请求您们的帮助。谢谢
2025-04-20 02:3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支付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发拖欠的劳动报酬和补足劳动者的加班费。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工资单、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