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8年。前5年是劳务派遣,后3年与厂签合同。现申请经济补偿金。应该怎么算
13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其次,在您提到的案例中,由于您是在派遣单位工作了8年,并且派遣期结束后转为与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您的工作时间可以视为连续工龄。 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劳务派遣期间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不计入派遣期限计算连续工龄。 最后,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您在派遣期间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享有带薪年休假,则可能无法获得全额经济补偿金;反之,如果您已经依法享受了带薪年休假,则可能会得到一定的补偿。具体的补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或由相关部门进行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