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进入公司。后来转正签两方合同。2014年公司说我到达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为由给我转成三方合同。我年明1月到达退休年龄。现在公司让我签自动离职请问合理吗?我知道签自动离职什么也得不到。我在这个公司干了12年了不能白干吧!我怎样能得到补偿,我需要帮助。请帮帮忙谢谢!
2025-04-13 03:23您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了十年,并且符合退休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通常不会要求员工自动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员工。如果公司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要求您自动离职,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至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外,您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您的工龄补偿金,这是基于您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的。 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合法或者不合理,请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寻求解决办法。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将来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