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荣昌安富陶瓷厂工人,厂里扣社保5年左右未交费,工厂己转租,工人自己提厂里打欠条,前15天不交迟拿金,今天就要多交三千多迟拿金,请问合法吗
2025-02-17 18:44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如果您认为公司没有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以依据上述规定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此外,关于延迟支付工资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您应该立即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此事,了解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作证明、工资单等,以便日后处理相关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