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6月26日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然后,公司私下也有协商,不认同赔偿数额,且带有威胁的语气说塘沽就那么大点的地方,谁不认识谁,过后请劳动局的人吃饭,我想知道这场仲裁胜算多少,且每月15日发工资,本月未发上月工资,找公司,公司意思等仲裁结束后再说,既然走法律途径,你就去仲裁加吧,我该怎么办
2025-09-23 06:34首先,您已经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并且与公司进行了私下协商。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赔偿要求不合理或者协商结果不满意,您可以继续进行劳动仲裁程序。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您的权益将得到保护和保障。如果公司在仲裁中未能提供充分的理由或证据来支持其索赔要求,仲裁员可能会对这些主张给予不利裁决。同时,仲裁员也会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因素,以做出公正的裁决。 关于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的问题,这是劳动法的基本规定之一,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资被拖欠,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纠纷,都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和证据,以便于后续维权时使用。同时,保持冷静,理性处理问题,避免冲动行为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