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农民工,在某工地干活时摔伤,老板把我送回老家治疗,垫付了医疗费就不管了,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2025-10-14 05:2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因此,如果你在工作中受伤并被送往医院治疗,而你的雇主没有为你垫付医疗费用,并且你已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工伤认定和申请工伤待遇,那么你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同时,你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其他合法雇佣关系,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提供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措施,并在发生工伤事故后获得相应的赔偿。 最后,建议你在维权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证明、发票、同事证人证言等,以增强维权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