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我遇到的问题是,在工作中由于领导处处排挤和难为我,所以我选择了离职,但是公司还欠我一个月的工资没给我,到开工资的日期那天,公司给我开了37.59元,当初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我的转正工资是3230元,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按百分之80开,也就是2584,只给我开了37.59。我的入职日期是5月19日,公司规定是试用期三个月,过了试用期就可以转正,当我干满三个月到转正日期是,我的部门经理以各种理由不给转正,使我不得不离职,每个月的15号开工资,我这个月的工资开的是7月26号到8月25号的,出勤率是全勤,我的离职日期是8月29号,所以我想知道扣我的保险钱和不合理,以下图片是工资明细
2025-01-15 05:47很抱歉,作为AI助手,我没有权限查看您提供的图片或文件。不过,我可以提供一些建议来帮助解决您的问题。 首先,请确保您的工资单上的信息准确无误,并且公司没有违反任何劳动法规。如果您对公司的行为有疑问,建议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并且拒绝支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请记得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包括工资单、工作记录、合同等,以便在必要时能够证明您的权利和义务。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