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7.06.15进入一家房地产代理分销公司上班,面试时说的待遇和实际待遇有出入,而且至今2017.09.19日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想离职但是经理说我签的认筹中的房子,就算后期开盘客户买了也不给提成。请问这合理吗? 我在网上查了查这个代理分销公司的名称,和我上班的这个根本就是两码事,我怀疑我被这几个人骗了,其实我根本不在这家公司上班,这样的话我是不是人家说的打黑工啊?如果是的话我该怎么办?
2025-01-15 06:55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工作中遇到了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并且担心自己可能涉及“打黑工”的行为。首先,关于合同的问题,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是否属于“打黑工”,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该代理分销公司在您入职前没有提供任何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者其经营状况存在疑虑,那么确实可能存在“打黑工”嫌疑。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单等,以便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此外,如果您对合同条款有疑问,可以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说明,明确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 最后,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建议您在入职前详细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范围、成立时间、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避免因不了解情况而陷入不必要的纠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