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与单位签了合同,然后因犯了错 被要求轮转,但工资只给你发生活费600块。这样合法吗
2025-02-23 14:13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单位以犯错误为由要求您进行轮岗,并且没有提供相应的补偿或替代工作,那么这种做法可能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39条和40条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然而,在上述情形中,员工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也不应该受到惩罚性赔偿。因此,如果您的单位以犯错误为由要求您轮岗并扣留您的工资,您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支付合理的补偿。 请注意,具体情况下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是否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获取更详细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