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一家物流公司第一天上班,主要工作就是开新车,在夜间开这些没有牌照的商品车往4S店送,在途中我把车开翻了,本人没受伤。我和物流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只交了五千元的押金,现在物流要我赔偿,请问律师我有没有责任有多少的责任?
2025-02-23 15:07您在工作中不慎将车辆翻倒,这属于意外事故,不属于您的故意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事故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则您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您确实存在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比如超速驾驶等,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责任或部分责任。因此,建议您与物流公司进行协商,了解其具体要求和赔偿方案,并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您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