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10月进公司,到现在都没签劳动合同,反映过,对方让写辞职报告,现在想辞职
回答数:496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如果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补签合同,并主张双倍工资的赔偿。同时,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解除劳动合同。建议您尽快与单位协商解决,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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