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板拖欠3个月工资,说我上班迟到早退工资不够扣理由拒绝应有支付工资,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也没有出事过任何公司规章制度给我看,而且他在本地没有工商登记,只有深圳注册的公司,请问可以提出拖欠工资的赔偿吗
2024-08-28 06:13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对于劳动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损失,也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具体而言,在本案例中,由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且其在深圳注册了公司,而该公司并未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或分店,因此,该公司的行为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你支付工资,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和绩效奖金等。 同时,如果你认为自己在工作中遭受了损害,如工伤或其他形式的人身伤害,也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年限、损害程度等因素。 最后,建议你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尽量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