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年2月12号入职的,到现在公司也没跟我签劳动合同,由于很多原因,我不想干了,我如果自动离职,能仲裁公司补偿我双倍工资吗?
2025-04-07 10: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因此,在你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你的实际工资支付双倍工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如果你认为公司没有履行上述义务,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你相应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