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2000年10月入职公司做普通员工,在2001年下半年被提升为拉长,但在2005年下半年又被提升为楼面主管,可是在2018年2月28日,厂长告诉我说老板说将你降级使用,说本人能力有限……请问这样合法吗?
2025-06-10 02:33尊敬的客户, 您的问题已收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享有平等的职位晋升机会,并非所有职位都必须由员工自身提出申请才能获得晋升。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能力和表现符合晋升条件,且符合公司的晋升制度和程序,则可以向公司提出晋升申请。 然而,如果公司突然宣布您将被降级使用,而没有提供合理的解释或程序上的依据,这可能涉嫌违反了劳动法中的平等就业机会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如果情况严重,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其他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