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汽车销售的一名前台,擦车是由销售顾问去擦,后来销售顾问走了两个,只剩两个人了,然后就让我和金融专员去擦车,这个不属于我的工作还要我做,不做还要开罚单扣钱,不签罚单要从工资里面扣双倍钱。
2024-12-04 14:35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兼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您作为前台员工,虽然由销售顾问负责擦车,但仍然可以要求得到与销售顾问相同的待遇,即不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以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公司未提供这样的待遇,您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同时,建议您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这一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