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木工在工作时由于工地设施问题(爬梯)从高处摔下来,造成左肩胛骨粉碎性骨折。但是没有签劳动合同。 请问应当索要赔偿多少钱?或者通过法律应该赔偿哪些费用,能为自己争取到最大利益~
2024-12-04 14:55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工伤保险和民事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首先,关于工伤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您的工亡属于工伤范畴,那么您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具体金额需要根据您当时的工资收入水平以及伤残等级来计算。 其次,关于民事损害赔偿,如果您的工亡是由于施工单位提供的设备设施存在缺陷导致的,则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置装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这些费用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且通常会参照当地的标准进行确定。 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及时与施工方或其保险公司协商处理,同时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介入,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采取合适的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