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6号下午开始上班,9.11号才开始录指纹打卡,9.19号因为遭受到不公正待遇,突然下午离职。在这期间也没有签试用期合同,请问这样能拿到工资吗
2025-12-21 00:11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在试用期内辞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然而,您在此期间未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是不符合劳动法规的。如果公司在您入职后没有及时为您办理正式的劳动合同手续,则可能构成违法用工行为,可能导致您的权益受损。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聊天记录等),然后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该公司非法用工的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申请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争取获得合理的赔偿。 请注意,上述解答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法律意见。如果您遇到具体的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