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职6年了,公司今天临时通知我要劝退我;理由是我工作不用心;一、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我应该拿到几个月的赔偿金额?我同事说可以拿到双倍,就是说6+1的两倍,14个月的月平均薪资?是真的吗?二、如果企业不答应给我14个月,我是否有权依旧履行合同?三、企业强制下了解聘书,然后依据法律法规赔付我7个月,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非常感谢!
9天前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我的回答。 一、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您有权获得的赔偿金额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您在公司的服务年限; 您被解雇的原因(例如,如果您是因为工作表现不佳而被解雇); 您的月平均工资。 通常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支付给您的前雇主一定数额的补偿金。这个数字可能会根据您在公司的时间长短以及您因工作表现不佳而被解雇的情况有所不同。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将由您所在地区的法律规定决定,并且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培训费用、医疗费等等。 二、如果公司不同意给您赔偿金,您可以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职责,直到合同到期或您找到新的工作为止。请注意,在此期间,您仍然有权利享受合同规定的福利待遇。 三、企业在没有得到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非法的。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赔偿至少7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此外,如果公司未能提供合理的赔偿,您还有权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以当地的法律为准。如果您对这个问题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