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在线咨询!我们在工地上干活,我们不想干了,一开始说的260一天,现在老板给200一天,
14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享有基本权利和义务。如果您认为您的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存在其他争议,建议您与雇主协商解决,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如果协商未果,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进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