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方:王慧(联系方式:13848923887,证件编号:152822198110092843); 被诉方: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21-61136666); 王女士通过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预定5张包头飞桂林机票(东方航空公司的机票),行程日期:12月13日,费用:共3800元。王女士表示付款成功后发现机票时间错误,故立刻发起退款,但携程网要扣除80%的费用。王女士对此表示不满,故投诉(订单编号:2846438489)。诉求全额退款3800。诉求转到商家后,商家仍然不同意退全款,仍然要扣除80%的退款费用,故再次提起投诉,要求监督商家解决此事。退票费高达80%,明显违反《
2024-07-11 10: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在您的情况中,如果王女士在付款后立即发现机票时间错误并发起退款,且该错误是由携程网提供的信息导致的,那么她有权要求全额退款。 携程网扣除80%的退票费用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平交易原则。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退票费用明显过高,可能构成不合理的合同条款,消费者可以要求调整或撤销。 王女士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与携程网进行协商,明确指出退票费用过高的问题,并要求全额退款。 2.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第三方调解。 3. 若调解不成,王女士有权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建议王女士保留好所有交易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维权的依据。同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