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在一家福利上班,现在关门了,没有发给我们经济补偿金给我们,我们到劳动局,劳动局仲裁了,我们原来厂长不服又到法院上诉
11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且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如果您已经进行了劳动争议仲裁,并且对裁决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有权要求被告支付您因解除合同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其他损失赔偿等。 请记得,在任何法律程序中,保持清晰和准确的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