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丈人现年59岁,在单位工作十三四了。单位一直没有签过合同,单位也没有交过社保。刚刚前几天摔了一跤,对老板说不做了,请问不做了有没有什么额外补贴。谢谢
21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的老丈人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并且没有给单位造成任何损失的情况下,单位通常不会给予额外的补偿或补贴。 此外,即使您老丈人没有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也有可能因为个人原因而选择离开工作岗位。在这种情况下,他可能会面临失业的风险和经济压力,因此建议他在做出决定前充分考虑自己的职业规划和个人情况。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关于劳动权益的问题,欢迎您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