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做是酒店工作的,客房夜班服务员,晚上8点上到第二天早上9点,两人倒,上一休一,平时没有假,就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上班有双倍的假,没有补足的钱,现在 老板要取消这个,请问合理吗?现在签的合同是由劳务公司与我们签的,如果去劳动局告酒店的话,告得着吗?
21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劳动合同的效力、休息休假的权利以及是否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以下是一些建议。 关于合同和休息休假权利 -合同效力。首先需要确认您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关于休息日、法定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休息休假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带薪病假、婚丧假等法定假期。如果您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这些权利,则可能存在争议。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存在争议并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或举报。通常情况下,这种行为属于合法的行为范围,因为您可以维护自己作为员工的基本权利。 -投诉时应提供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法律建议 由于情况较为复杂,建议您直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问题,例如向劳动监察机构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保护好个人隐私和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请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尊重雇主的决定,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