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在一个工厂里上班,当时进厂的时候签的试用期合同为一年,但是已经过了一年的试用期,到现在已经两个月了,但是现在厂里还没有找我签劳动合同,我听我朋友说可以去劳动局告他,我想咨询一下该怎么办,谢谢了。
2025-07-28 11:21您好,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权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未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如果您所在的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公司依法履行义务,并可能获得赔偿金。此外,您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请注意,具体操作建议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