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店新掉过来个部长,2月分刚到就给我们设立了业绩机制,每天完不成业绩2000,每天罚款50,人我们签字,有的签了,我没签字,前台小孩帮我签的,过年前每天交了罚款,一天50,年后现在还让我交,我没交,说不交在工资里扣双倍,还威胁我不要因小失大,现在每天去上班很痛苦,担心害怕,怕她不给我开工资,毕竟一月份工资不是他管,现在我也不知道怎么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想想每天完不成业绩罚款50元,就头疼,也不知道怎么处理,他这个机制合法吗?接下来问该怎么吧!
25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劳动法中的违约责任和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其未完成的工作量所造成的损失,并且如果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员工还可以请求赔偿。 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作为雇主,他们有权设定绩效考核标准并进行相应的处罚。然而,这种惩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合理补偿制度。如果您的部长设定的罚款额度明显过高或不合理,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关于工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收到应有的报酬,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或者上级领导提出申诉,要求补发工资。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寻求帮助,如与工会组织协商解决,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工作日志、考勤表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调查。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