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6个月。第七个月仍然发试用期工资。理由是老板太忙没时间批复邮件。直属上司已经邮件统一转正申请。
8天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存在其他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即使员工的工作表现符合公司要求,也应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提前通知并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您的情况,您应该尽快向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如邮件记录、工作证明等。同时,建议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和沟通记录,以便日后维权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