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退休后在工地打零工,右手手腕摔断,跟工地老板交涉,只愿意赔偿三千块钱,复查时医生说,恢复后对生活也是有影响的,请问我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3-02 14:5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您的父亲右手手腕摔断,并且医生建议需要进行复查以确定恢复情况,那么您有权要求工地老板支付合理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相关费用。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因伤致残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争取得到更公平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