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1970年出生,在安徽芜湖工业园工作1年多,一直身体健康,每天8点前上班,晚上8.30后下班,与2018年4月7号上午8.30左右发现在园区里面员工宿舍死亡!我想咨询下这个是否属于工伤死亡范畴,是与不是 企业如何补偿家属!
5天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死亡是指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中因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导致的死亡。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能够确定是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并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则可以视同为工伤。 如果您认为该事件符合工伤标准,建议您及时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适用法规请以官方发布为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