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一家私企打工了8年的员工五险一金单位都交了!我于2016年11月份生二胎!社保中心给我报销了医疗费用!但我的生育津贴到现在没没有下来!我该怎么办!
2025-03-16 12:23您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您在2016年11月份生二胎后,应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并且生育津贴应当自生育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给本人。如果您所在的企业未及时支付生育津贴,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生育津贴并赔偿因延迟支付造成的损失。同时,建议您与企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