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内衣店上班的,开头来应聘的时候说有给员工交医社保的,可是上班已经三个月了也没有给我交,合同也没有给我,像我这样的要怎么办呢,可以告他们吗?
2025-09-28 02:5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在该内衣店工作满三个月,且公司并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补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并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如果您对劳动争议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可以直接与公司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若不服仲裁裁决,还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上述建议并不构成法律意见,请您在具体操作时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