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去年毕业进入一家地方性股份制银行做微贷客户经理 没有签劳动合同 没有交社保 没有五险一金 今年四月份提出辞职 辞职时还处于见习期 没有转正 辞职当月及以后的工资都没有发 辞职申请已经交了好久 当时辞职时 工作已经和别人交接 但是领导一直不在交接表上签字 拖了好长时间 现在接手的那个人也不在接管我的户了 现在行里让我回去重新交接 说我不交接 马上开除我 并写进我的档案里 请问他有权利写进我档案里吗
2024-12-05 19:55尊敬的用户,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员工离职后,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存在其他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您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同时,您的情况也涉及到了企业辞退制度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何处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尽快与所在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需要时作为维权依据。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