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在厂里上班受的工伤,导致残疾处二次受伤,此类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2024-12-05 20:2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被借调在外从事本岗位工作时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上述规定,你的情况应可参照工伤的情形来确定工伤待遇,并且可以向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获得工伤待遇。如需进一步帮助,请提供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