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没有签过任何协议,之前问过经理工资怎么算的,次月1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有记录。3.26进的公司,4.18号开始请的长假,4.20去找经理口头说了辞职,5.14请假结束,上了一天班,然后跟经理说了离职,经理回复我说我这样属于自动离职,不予支付工资。请问我四月就白干了吗?一分钱都拿不到吗
2025-07-31 02:1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在大多数情况下,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向雇主提出书面通知,并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赔偿。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您的情况,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期间被解雇或被迫离开工作岗位,且在离职前已经提供了合理的预告期,那么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自动离职。 在这种情况下,您的经理是否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您提供一份书面通知,以及是否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对于判断您是否自动离职至关重要。此外,如果您的经理未能遵循正常的离职流程并直接拒绝支付您的工资,这可能会构成不当的行为,可能需要您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确定您是否有权利获得补偿或其他形式的赔偿。建议您尽快联系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同时,确保保留所有与您的雇佣关系相关的文件和通信,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