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快毕业进入一家国企,五月入职,六月拿到毕业证,公司一直给予一千五一个月的实习补助,九月说不能转正,在此之前本人有意向离职,但并未辞职,直到公司开会说这批实习生不能转正,我们要求给予补偿,公司答应,但因为本人要求给予三倍工资的补偿直接辞退本人,并且发放了辞退申明,加盖公司章,但第二天又让我去公司签合同说都不算,随后本人提请法律协调,公司不同意跟我和解,说因为本人在职期间表现不合格以及未离职情况下入职其他公司。本人在收到辞退申明半个月左右才入职其他公司,工作四个月左右并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毕业时只签订了三方协议。请问这种情况提请劳动申诉赢得几率有多大,大概能要多少补偿?
2025-02-19 00:34关于您提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和不确定性。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结束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您在离开原单位后两个月内就找到了新的工作,而且没有与原单位进行任何明确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那么您的离职记录可能会被保留下来,这可能导致后续的就业困难。因此,建议您及时与原单位沟通并确认您的离职事宜是否已经处理完毕,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关于补偿的问题,具体数额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工龄、所在地区的生活成本、您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一般来说,如果原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赔偿金,但这并不是一个确定的数字,具体的金额还需要由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我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详细了解自己的情况,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策。同时,注意保存好所有的证据,如离职通知书、证明您在原单位工作的文件、相关支付凭证等,这些都有助于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