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足浴技师,在一个新开的店,还没开业我们天天做卫生,还有培训发传单,每天很辛苦,说好一百,都一个半月了还没开业,我去辞职老板不同意,假如不上班了算我离职,我该怎么办?能拿回工资吗?现在要走把店规都搬出来了,以前可从没说过有什么店里的规矩!
2024-08-31 16:35首先,您有权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要求支付您的工资。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员工在试用期满后或正式入职一个月内应当获得至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其次,如果您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提前解除合同的规定,请仔细阅读并了解其中的具体条款。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未按时开业”为由解除合同的条款,则可能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选择提前解除合同而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但是,具体的情况需要您和雇主进行沟通,并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来确定是否适用。 如果您决定离开该店铺,建议您与店长或其他管理人员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权益。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处理,都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冲动行事导致事态恶化。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