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做电话销售的,是一个新项目,工资具体怎么算都没定下来,去年11月份工资发下来了,公司说发多了,天天恐吓吓唬我们,让我们无法正常工作,以至于我们无法上班,提出辞职,我们是11月15号发的工资,可是发工资的基本法是在11月17号招集我们所有人开的,现在公司非说安基本法说,我们工资多发了。后来能的没法上班,11月25号大家都离开工作岗位,我们总共有5个人都这样,都在家待业3个多月。公司后来还没发我们最后一月工资。现在公司还去劳动仲裁我们,真是郁闷!
2024-09-22 16:28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争议和合同纠纷的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保障其休息休假的权利。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公司的做法违反了上述规定,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额外的工资或者赔偿金。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在未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调整工资安排不当,也有可能存在违约行为,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至于公司申请劳动仲裁的问题,建议您先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据。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由请求方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请记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恢复正常的劳动关系。如果有任何进一步的帮助需求,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