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14个月确签了1年合同这样合法吗,我2016年10月28日进厂做到2017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日期是2017年12月31日为一年,因厂里搬迁不与我签了,只赔偿我一个月工资这样合法吗
14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期限是从2016年10月28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的合同期限是1年,即从2016年10月28日至2017年10月27日。这意味着,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您已经完成了合同期限。 然而,由于工厂进行了搬迁,并且未与您续签合同,而是支付给您一个月的补偿金,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在中国,如果雇主没有提供足够的理由(如企业倒闭、破产等),则必须按照原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员工工资,否则可能会导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以获取专业的意见和帮助,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