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来自青岛,在58同城上应聘演员职位,经过某某影视公司人事电话后来到北京,面试当天通过,面试官以伙食费为由,收取1800元,来到影视基地,又以培训为由收取2100元,我们有签合同,但是合同被他们强制收回,上面薪资待遇4800+全勤+提成,以及我来的车费和这些款都是要退还的。他们说职位是跟组演员,但是没有安排去,而是安排到保安公司做特勤,现在我该如何收到我交的钱以及工资?我在这里还没有到一个月。合同虽然收回,但是有电话录音以及聊天记录为证,请问我能要回这些钱吗?
2024-09-04 03:4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保护您的权益。 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通话记录、短信等。 联系招聘方。与招聘方进行沟通,了解对方是否确实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并询问具体处理方式。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情况较为复杂或招聘方拒绝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 在收到任何款项后,务必保存好所有的收据和支付凭证,以便将来可能需要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证据。同时,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机构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