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汽车修理工,在二月下旬来到现在的工作地方,第一次开资是在工作后的第四个月,开了从二月份到五月份三个月的工资并且压了我们每人两千元,也没打收据,说是到年底给,第二次开资是八月份,开了六月份的工资,第三次开资是十一月份,开了六月到八月份的工资,并且把所有人工资缕齐。到今天十二月二号共有九月、十月、十一月 三个月的工资没发了,我要是通过劳动仲裁能要出工资么?曾经有别的员工也起诉过他,但因为需要花律师费找律师最后撤回诉讼。(我们有简单的劳动合同,我每个月的工资四千五百元)
2024-07-11 19:03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完全有理由通过劳动仲裁来追讨未支付的工资。首先,您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雇主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即使您之前有同事因为律师费用问题撤回了诉讼,但这并不意味着您不能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维权的一种成本较低的途径,通常不需要支付高额的律师费用。您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相关证据,要求仲裁委员会裁决支付拖欠的工资。 此外,您提到的被压的两千元如果没有收据,可能在法律上难以证明,但您可以在仲裁过程中提出此事,看是否能通过其他证据或同事的证言来证明。如果仲裁结果对您有利,雇主仍不支付工资,您可以依据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收集好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