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我应聘时基本工资1650 我是实习生头三个月只有1650 现在老板弄了一个绩效奖 说的基本工资占7成 绩效成绩占3成 绩效合格了才能拿1650 不合格就扣发 这样违法不违法 合同没写以上内容 只是员工手册里写的 符不符合法律规定
2025-02-27 01:20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和“加班费支付”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也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绩效奖金部分,如果该奖励与基本工资的比例符合上述规定的比例(例如,绩效合格可得基本工资的70%,不合格则扣发),且符合国家关于加班费的规定,那么这种做法通常被认为是合法的。 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以及您公司的实际情况。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向专业人士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