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怀孕7个月,现在单位以所谓的不好言明的理由要将我现在的岗位空出来重新竞聘,请问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10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进行人员调整时应当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单位未履行这一义务,则可能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特殊保护措施,包括不得安排禁忌从事的工作或劳动、不得延长工作时间、不得降低工资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还有权要求单位提供相应的补偿。 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希望您能够顺利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