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年前过年放假回家,年后因为有事就发信息给店里负责人说辞职,当时店里负责人同意了,放假时间是2018年2月10日至2018年2月22日,我是2月20日说的离职,现在这家店没有把工资结算给我,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我们之间没有签劳务合同,这个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10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不需支付违约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是因为公司的原因导致您无法继续工作(如未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并且不是由于公司原因导致您无法继续工作,那么您可以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领取剩余的工资,同时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