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在酒店上班,干了有一年,单位说我个人原因,给的质料不全,就一直没买社保,最后,我单位说要解散,本想着最后一个月了,我就提前把离职手续交了,可今天交,明天就给办理了,最后单位解散了,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2025-04-02 20:55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依法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要求,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其次,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已经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您有权利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您补缴社会保险费。此外,如果您认为单位的行为违法或不公道,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工作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有力的证明材料。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